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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社区微型养老院”破解养老难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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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人有“底气”有“福气”

■记者陈兴鑫张波

5个月前,84岁的罗毓群从家里搬到中心城区凤凰路北段的孝老苑。“年纪大了,子女各有各的事,如果雇一个保姆专门照顾,费用高不说,还孤独。现在住进了孝老苑,既有人照顾,又有人陪伴,一下子觉得老年生活更丰富多彩了。”日前,在孝老苑,罗毓群开心地对记者说。

谁来养老?怎么养老?我市探索“社区微型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有力破解了养老难题,让老人有“底气”、有“福气”。

目前,我市基本构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日间照料中心

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冬日的暖阳,洒进中心城区紫云街日间照料中心,一楼的棋牌活动室里早已“满员”,20多位老人各有所好,有的正在打麻将,有的在旁边“观战”。中心负责人曾国全穿梭在老人中间,帮他们泡茶,并关心地询问老人在家里的休息情况,拉着家常,现场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日间照料中心今年5月开业后,我就成了中心会员,白天一直‘泡’在这里,打麻将、喝茶,和老年人朋友一起耍,一点都不孤单。”今年84岁的童幼珍告诉记者,日间照料中心离家近,中心有空调、热水,可以看书、按摩、打牌,多亏政府部门提供的养老平台,晚年生活才这么惬意、舒心。

截至目前,这样的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乐山11个县(市、区)一共有261个,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棋牌娱乐、康复护理、远程医疗等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市民政局通过政企合作方式在全市建成了“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生活照料、亲情关怀、紧急救助为出发点,整合2500余个爱心服务商和3000余名志愿者等为老服务资源,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为4.5万余名入网老年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4万人)提供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生活帮助、精神慰藉、日间照料、信息服务等七大类服务,打造起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全市累计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29万余人次。

民建公助

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养老

除了日间照料,“社区微型养老院”也让老人有了安享晚年的好地方。凤凰路北段的孝老苑,就是由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筹集民间资金500万元,政府补贴120万元共同建设打造的微型养老院。此外,根据国家设立民办养老院补贴标准,还会对孝老苑给予一定的床位补贴。

记者来到孝老苑,84岁的罗毓群和88岁的王淑琼正在摆“龙门阵”,两人住在同一间卧室,虽然刚认识1个多月,但已情同姐妹。罗毓群说,老伴去世后,儿女各有事业要忙,她一度很孤独。今年6月,离家很近的孝老苑开业,她一个人过来看了看,觉得满意当天就住了下来。“这儿离家近,儿女过来看我很方便。这里的工作人员认真、耐心,有些地方照顾得比子女还细致。”罗毓群告诉记者。

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主任陈治龙告诉记者,孝老苑位于通江街道,紧邻街道所辖4个社区,解决了绝大多数老人不离家、不离亲的养老需求,靠着服务到位的好口碑、合理的收费,孝老苑很快就住满了老人。

近年来,市民政局采取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资金补助、税费优惠、水电气费优惠等措施,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建、改建养老机构。2014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67亿元,引进民间资本投入6.57亿元,养老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城市有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微型养老院”,农村有幸福院,构建起全覆盖的养老网。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38个,其中公办115个、民办23个,养老床位共计1.8万余张;农村幸福院372个。

抓规划促投入

好政策让老人尽享好日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市一手抓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制定,一手抓养老服务业投入、发展养老机构、建设养老床位。两条举措让全市79.4万老人有“底气”,更有“福气”。

一方面,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乐山市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乐山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等政策,让老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另一方面,《乐山市健康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十三五康养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计划》的出台,为未来的养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8年,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嵌入式中小微养老机构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力争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推进医养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合作,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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