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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乐山市社会工作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5-1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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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吉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乐山市家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成立“乐山市社会工作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成立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乐山市民政局,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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