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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乐山市莉琳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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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劲、李金亮、徐亚灵:

你们申请“乐山市莉琳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准予成立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山市委员会。中心成立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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