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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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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民政局,乐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结合乐山实际,特制定《乐山市“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日

乐山市“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的通知》,为推动乐山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质量,形成结构优化、发展规范、覆盖广泛、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体系,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一、时代背景和形势

基层社区治理伴随着整个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综合来看,我国社区治理和居民服务需求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复杂化、多元化和个性化。具体表现是:其一,包括社区养老、儿童照顾与保护、新老市民融合、困难社群服务等在内的新老问题深度交织在一起,问题和需求的复杂性有所增加;其二,社区居民的需求内容越来越多元,需求层次越来越高;其三,较多相对普遍的问题和需求也内含特殊性,比如区域、文化差异和社区类型差异等往往使社区治理和服务供给中复杂性和特殊性糅合。自下而上的居民需求和利益诉求期待基层社区治理有更大作为。

党政重视和顶层设计促使社区治理迎来新局面。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是一脉相承的。概括起来,其中最明确的关键词是多元共治,即通过党、政、企、社、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和协作,共同推动社区建设和服务更新,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区社会组织是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

社区社会组织成为新时代社区工作主体多元化的重要力量。单靠政府和社区两委进行的社区管理已经很难应对日益复杂化的社区治理难题和多元化的民生服务诉求,横向拓展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供给侧力量成为一种必然方向。在此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是在地性和持续性最强的一种内生力量。在当前社区党委和居委会行政事务繁多、行政色彩较浓的现实状况下,社区社会组织能够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供给上发挥优势并有所作为。

社区社会组织日益突出的作用获得基层政府和社区的认可。社区社会组织具有在地性和可持续性强的突出特点,其较为熟知基层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的重难点工作,在社区环境治理、助老助残服务、文化建设、空间再造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它们亦能够以组织化和规范化的方式有序引导愿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具有社区公共精神的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这对于基层社区的议事协商、居民自治、社区参与和志愿服务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基本概念: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本辖区社区居民或辖区企事业单位发起成立,以城乡社区为服务场域,以社区及其居民为服务对象,以解决社区问题、满足居民服务需求为目的的依法登记注册或实行在乡镇(街道)备案的社会组织(包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注重发展数量和提升质量,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支持措施,加大培育孵化,加强品牌创建,注重作用发挥,不断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走出符合乐山市市情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整体布局,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服从服务大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多方主体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活动有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更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短板,以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为重点,打造有效工作载体,落实鼓励扶持政策,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工作重心下沉,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保证资源到位,坚持不懈抓好政策落地。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明确培育发展导向,制定培育发展规划,完善培育发展机制,落实培育发展资金。到2023年,初步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全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得到明显增长,有效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效果明显。到2025年,孵化培育一批枢纽型、平台型、品牌型社会组织助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使社区社会组织在结构布局上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和提升。

三、主要任务

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四大计划。

(一)培育发展计划。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布局,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部署、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项目;明确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对象,加大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服务对象、业务领域等方面的覆盖面和志愿服务参与度;细化培育扶持、发展质量、内部治理、服务开展等方面工作目标,落实相关部门、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责任,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二是建设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建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明确相关支持平台和孵化机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力量,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服务平台与孵化机构。三是加强政策扶持。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支持各地加大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的力度。鼓励街道(乡镇)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当地优秀人才领办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多种形式设立工作基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四是补齐工作短板。要结合本地农村实际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指导功能,动员引导村民根据生产生活需求、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农村志愿服务组织,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农村社区文体团队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发现培养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加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实际,选取一批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总结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发展模式和经验。

(二)能力提升计划。一是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各地民政部门要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制定培训计划,培养社会组织工作的骨干队伍。要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面向街道(乡镇)民政助理、城乡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广泛开展各类能力培训,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日常运作等纳入培训内容。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条件的地方视情况对参加考试人员给予考试教材、考前培训、考试费用等帮扶激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达到1000余人次。二是对接一批活动项目。在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通过服务项目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要进一步强化项目意识,提升社区社会组织需求调研、项目设计、项目运作水平。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社会知名度。三是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管理、服务资源下沉,指导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落实责任,通过加强社区宣传、建立联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水平;通过加强对群防群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保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的能力;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健康、养老、育幼等社区服务的能力;通过提供活动场地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增强社区文化建设阵地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通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配备专人联系、指导和服务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

(三)作用发挥计划。要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到2023年,居民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更加广泛,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感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1.“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下,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引导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2.“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带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倡导“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通过小区自管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形式,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等多方主体围绕公共服务、矛盾调解、建设发展等社区重要事务,定期组织开展议事协商、乡贤参事等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委托开展居民调查等方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收集、反映居民诉求作用,拓展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

3.“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等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社区突出问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垃圾分类、就业对接等活动。

4.“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推进社区文明创建。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文化演出、非遗展示、民俗展演、文旅宣传、体育竞赛等活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

(四)规范管理计划。要进一步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在党的领导、活动指导和内部治理等方面,细化工作规程,形成一套制度安排。到2023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既充满活力又健康有序。

1.落实党建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围绕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城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组织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共驻共建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2.完善分类管理。落实分类登记管理要求,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登记;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各地-民政部门要研究制定管理工作规程,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规范,指导街道(乡镇)、城乡社区落实相关要求。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节庆活动、文化演出、体育竞赛、人员集会等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由村(社区)“两委”和居民群众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评估评议制度,评估评议结果作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

3.规范内部治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宗旨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强街道(乡镇)层面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倡导社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自律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社区牵头、居民参与,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分步骤、分区域、有重点推进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把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由村(社区)“两委”和居民群众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评议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技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互动、管理和宣传,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社会组织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认可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并参与社区社会组织,营造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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