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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
关于印发《乐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乐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党群工作部: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特制定《乐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现印送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民政局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
2022年5月31日
乐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2022年5月
目录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5
(一)取得的成效...................................5
(二)发展新形势新要求.............................9
二、总体要求......................................10
(一)指导思想....................................10
(二)主要目标....................................11
三、重点任务......................................13
(一)推动和促进城乡社区发展......................13
1.提升城乡社区人口承载能力........................13
2.建设高品质美丽宜居街区..........................13
3.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14
4.推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16
5.发展社区经济....................................17
6.促进各类新型社区融合发展........................18
(二)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20
1.加强党建引领....................................20
2.提升综合服务....................................21
3.强化综治保障....................................27
4.推动科技赋能....................................30
四、保障措施......................................33
(一)加强组织领导................................33
(二)强化政策保障................................33
(三)完善考评机制................................33
(四)营造良好氛围................................34
乐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为增强社区发展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和城乡居民的生活家园,是城乡基层治理最频繁、最关键、最活跃的场景和形态,对提高全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入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期,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高速增长期,“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全面落实落地期,我市要主动适应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增强推动社区发展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一)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市在实施“两项改革”、重塑基层治理空间结构的同时,系统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综合服务设施明显改善、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智慧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十三五”时期,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组织架构、空间布局、治理体系得到全方位重构。一是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市委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统筹社区发展治理工作;11个县(市、区)全覆盖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贯通、健全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市、县两级全覆盖建立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空间体系实现优化。通过“两项改革”,各地以“建、改、合、分、调”多种方式对社区建制和管辖边界进行调整优化,改革完成后全市城乡社区共263个(城市社区131个、集镇社区132个),城乡社区平均服务人口6000余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乡互动关系初步形成。三是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定型。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十三五”时期,基本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一是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逐年提高。各级财政加大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各地积极开展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提倡“一室多用”和免费开放,实现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二是社区专项服务建设得以加强。全市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5个;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1个;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57个;社区教育管理机构16个、社区学院(学校)11个、社区教育工作站(学习中心)6个。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同步优化。各地以“两项改革”为契机,对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站)等城乡社区服务机构进行整合,并同步优化警务、教育、医院、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有效解决了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散、面积小、功能弱的现状。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成熟。一是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各地探索将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下沉到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依托政务平台提供网络端服务功能,在便民服务中心、部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自助终端,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二是社区生活服务网络逐渐完善。持续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建设,初步构建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全市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达83%,供水普及率达100%,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全面覆盖;电子商务、社区服务、养老托幼、就业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全方位拓展。三是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渐成常态。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53万人,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1361个,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273支。
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十三五”时期,以社区“两委”班子为骨干、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工人才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一是城乡社区“两委”班子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城乡社区“两委”干部1823人,每个社区平均7人左右;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共263人,“一肩挑”占比达到100%;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7岁、较上届下降3.4岁,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7.8岁、较上届下降1.4岁。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62.5%、较上届提升12%,班子建设得到加强。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初步建立。出台《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乐委办〔2020〕30号),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建立“基本报酬+年限补贴+职业津贴”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出台人才招录、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等相关政策措施。三是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成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招募入驻社会组织38家,孵化出壳社会组织12家。市中区、沙湾区、夹江县建立县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市中区、沙湾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市依法登记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41家、社工服务机构(协会)19家,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000余人。
城乡社区智慧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时期,全市初步构建网络联通、应用融合、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智慧治理格局。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推动多项业务跨部门整合。二是信息服务广泛运用。结合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开展1个智慧科技型社区建设试点;推进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和功能运用,实现在线缴费、车辆识别、“24小时”智能监控预警等智慧物业服务,开发“互联网+市民服务”的“智乐山”APP,推进社区生活服务智能化便捷化。三是“智慧平安社区”加快建设。开展省级“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全市治理完善“三无楼院”600余个,安装门禁系统700余套,建成省级智慧平安小区509个。
(二)发展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和发展态势,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面临新挑战与新要求。一是社区空间布局和发展亟待同步规划。“十三五”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11%,预计“十四五”末,全市城镇化率将达到60%,面对城乡社区人口及规模的快速增长,全市城乡社区空间布局、建制设置、发展治理等亟需统筹规划、一体考量,建立健全分类标准体系和动态适时优化机制,通过社区建制优化适应和推动“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空间形态良性耦合互动。二是城乡社区分层分类治理诉求日趋迫切。我市既有快速成长的大中小城市社区,还有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集镇社区,特别是随着城市扩张发展,出现一批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脱贫攻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170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治理,更是崭新课题。不同的城镇化进阶层次和复杂多样的社区形态,决定了社区发展治理必须统筹规划、分层指导。三是社会活力水平亟待进一步激发。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和“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大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期盼获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更舒适的居住环境、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亟需打通服务城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在更高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发展治理格局,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四是发展与治理互助互促的良性格局亟待形成。促进社区发展有利于激活社区造血功能,为社区治理持续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创新社区治理,不仅可以丰富基本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还可以激活居民需求,催生大批社区经济新业态,畅通和扩大“内循环”,从而反向助推社区发展。这些,都需要在社区“发展”和“治理”两个维度下构建互助互促的良性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45”工作思路,以加快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三治并举、共建共享,服务至上、增进民利,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维护和谐、助推发展”为基本原则,形成符合乐山实际的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通过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新内涵,党建引领、服务至上的新理念更加彰显,制度创新、能力提升的新机制更加健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新模式更加成熟,形态多样、各具特色的新场景更加广泛,全面实现机制更活、权责更明、布局更优、服务更好、队伍更强的社区治理新局面。到2025年,科学高效的治理框架更趋成熟,务实管用的政策体系基本构建,呼应互动的城乡形态高阶呈现,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和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治理得到理顺夯实,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宜居适度、条块协同、主体多元、服务优质、形态多样、温馨和谐的全市社区发展治理新常态。
专栏1“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主要指标
类别维度指标目标值属性
城乡社区发展————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30预期性
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验收完成率(%)100约束性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人)18预期性
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15%预期性
全市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功能服务型社区社
会组织个数(个)100预期性
全市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个数(个)100预期性
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市、县级覆盖率(%)≥80预期性
每个县(市、区)新增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数≥2预期性
社区基金的组建率(%)≥30预期性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2%约束性
社会公众对社区发展(硬件、空间等)满意度(%)≥85预期性
城乡社区治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程(%)100预期性
党组织领导写入居民小区(院落)管理规约、议事规则(%)100预期性
“两委”交叉任职的社区(%)100约束性
综合服务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90预期性
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覆盖率(%)100约束性
社区未成年人工作专人专岗覆盖率(%)100约束性
每个街道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个)≥1预期性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预期性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90预期性
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环境
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100预期性
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100预期性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100预期性
每个城市社区户外劳动者(环卫工、快递小哥等)休息驿站数量≥1预期性
具有就业服务平台覆盖率(%)100预期性
民生诉求响应完成率(%)≥95预期性
社区消防、安保、灾害等预警预防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率(%)100预期性科技
赋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率(%)80预期性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综合实现率(%)≥80预期性
全市住宅小区全部达到省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的比例(%)≥80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和促进城乡社区发展
1.提升城乡社区人口承载能力。健全城乡统筹规划机制。衔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综合和相关配套专项规划,根据人口流动与变迁、公共服务需求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城乡空间优化布局,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分类优化建制规模。按照传统城区社区、集镇社区、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大类别,统筹人口、空间、民情等多种因素,建立城乡社区建制规模分类指导标准。传统城区社区适宜人口规模原则上为1500-3000户、常住人口4500-12000人为宜,具体可综合辖区面积、服务供给、治理能力、小区集中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对于非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的一般乡镇,具备相应条件的可在乡镇政府驻地场镇设置1-2个社区,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场镇符合条件的可设置1个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以常住人口800-2000人为宜(不足800人纳入所在村或社区管理,超出2000人可按多个社区建制);对隶属关系不清、辖区边界模糊的城乡接合部区域,要厘清治理边界,社区建制规模以1000-2000户、常住人口3000-6000人为宜;城市拆迁开发进度过半或农业用地面积占比不到一半的城乡接合部的村,规范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
2.建设高品质美丽宜居街区。推进形态更新。按照先自治后整治、“一院一策”原则,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推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实施背街小巷整治;推动城乡接合新型街区形态更新。推进生态换新。因地制宜加大社区微景观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持续推行“街长制”管理模式,加强城乡接合新型社区环境连片整治,解决“脏、乱、差、破、暗”等问题。推进业态更新。拓展街区功能,促进宜居、宜业、宜商。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空间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品质提升、交通体系化建设、完整社区建设行动。开展社区微更新项目。推进文态塑新。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丰富学习资源供给。注重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涵养社区共同文化。注重保护老地名和历史地名。推进心态调新。探索建立“社区-街区-小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社区规划,共创更加舒心美好、安居乐业、良序善治的高质量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3.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健全设施体系。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严格落实新建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公建配套制度。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对旧城区和老旧小区集中的社区鼓励通过改建扩建、购置租赁、置换调剂、合作共建等方式予以保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社区教育、文化、休闲、体验、商贸、文创、科创等多种场景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优化设施布局。推动实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完成去行政化、去办公化、去形式化和亲民化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全面实行集中办公,推动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规范外观标识。推进“一房多用”,优化内部功能布局和服务时段管理,严格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加大清理挂牌工作力度,精简各类证明,提升服务效率。加强环境营造,统筹服务场景与文化、生态、空间、消费、共治、智慧场景的营造。推动功能集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资源,构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社区服务圈。每个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社区原则上配建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所幼儿园(托儿所)、一个综合超市;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并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儿童娱乐等设施;原则上有一片开发的公共绿地或社区(街心)公园等,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和物流配送、资源回收商业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毗邻建设。逐步完善停车场(位)、电梯、慢行系统、垃圾处理、公共厕所、便民商业网点、邮件和快件寄递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1车位/户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并配套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照具体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及标志并加强管理;新建居住社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全覆盖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改造,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党群服务中心等提级扩能。
4.推动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基本报酬+年限补贴+职业津贴”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基本报酬,副职、委员、其他专职工作者报酬分别按社区正职的0.9、0.8、0.7倍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县级政府统一招聘并按规定保障其正常待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统筹使用。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培养、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机制。强化社工专业人才支撑。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支持高等院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学位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工专业人才依法进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半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分别按照每月100元、200元、400元标准发放职业津贴。对在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促进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和社会工作联动发展。推动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志愿者招募机制、培训制度、表彰机制。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5.发展社区经济。积极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盘活“两项改革”形成的各类存量和增量资源,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服务类、物业服务类等组织向市场化转型。探索社会企业、社会组织托管政府闲置资产和社区公共空间,开发无偿和低偿的公益项目。推动出台鼓励社区服务类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从登记注册、评审认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资金反哺、后续监管、退出机制等引导规范。大力推进社区基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捐赠等方式设立社区发展治理基金,完善居民投入精神荣誉褒奖嘉许制度,增强社区“造血”功能。探索“福彩进社区”。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培育适合社区特点的科创、文创平台、打造社区孵化、园区转化的双创生态;开发便民服务类岗位,加强社区就业创业。鼓励和引导电商向社区布局,营造社区商业消费新场景;探索以“公益+低偿”“公益+市场”等方式引入社会服务,以政府购买、居民购买、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催生养老扶幼、教育培训、卫生健康、文创科创、家政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提升社区商业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
6.促进各类新型社区融合发展。推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融入。加快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认真落实“9+3”“3+2”等职教计划,持续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续教育,同步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帮扶提升行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彝历年、火把节等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促进互动交往和情感交流,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社区生活。全覆盖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小区公约,推广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常态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村庄清洁行动、洁美家庭评选等,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以及薄养厚葬、高额彩礼、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气,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施“彝路相伴”“牵手伴行”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需求评估、资源链接、社会救助、老幼服务、社区治理等服务,促进搬迁群众融入。促进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发展融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人群专项培训计划,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就业保障和政策兜底,提升新型社区居民融入感归属感。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用,开展新市民新风尚创建活动,积极推行周末大扫除、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小区(院落)评比,引导新型社区居民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摈弃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制定符合新型社区治理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小区公约等,形成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
专栏2城乡社区发展效能提升工程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实施4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扩建项目。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一般不低于500平米;城市改建扩建、购置租用社区一般不低于300平米;做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能效”工程。实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主城区社区亲民化改造验收全部完成;实施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和服务功能提级扩能计划;选择一批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场景营造;支持打造一批“特色社区”。
3.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工程。以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根据人口结构、出行规律科学确定服务半径,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一体的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体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到2025年底,建成10个社区服务综合体。
4.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增加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大幅度提升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6.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组织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建设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到2025年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
(二)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1.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居民小组(网格、小区、院落)党组织三级架构;拓宽选人渠道,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及“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支持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依法民主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在社区党组织引导下规范成立业委会、院委会、自管委等,加强小区物业党建,完善社区基层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评议体系,推动将党组织的领导等写入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全面推行兼职委员制度,积极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区域党委委员,签订共建协议,建立服务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发挥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推进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党组织建设,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参与社区楼宇党委,推动群众自组织建立功能党小组;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辖区内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推进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推动社区居委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全面推进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完善居民议事会、居民代表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等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完善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作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
专栏3城乡社区“三治”融合筑基工程
1.社区自治固本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相关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建立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议事预审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实现“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
2.社区法治强基工程。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县级民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督导机制;运用信息化系统搭建“学法考试平台”,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社区德治润心工程。城乡社区全覆盖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社区道德评议机制覆盖率达100%;健全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广泛开展道德模范、优秀党员、“十星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等先进评选活动。
2.提升综合服务。优化社区服务供给。推进政务服务向社区综合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延伸,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集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幼、殡葬殡仪、助残康复、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社区矫正、退役军人事务等公共服务,开展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重点强化社区托育、养老、助残服务供给。引导社区居民成立服务功能类、兴趣爱好类“微组织”“自组织”,鼓励建立社区居民公益活动积分制度,注重发挥老党员、老教师等社区居民群体和入党积极分子、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等社区治理骨干力量在居民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市县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健全社会主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具体事务的制度机制,吸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各类社会治理主体依法承接。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资源,鼓励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集中承接,由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集成组织,提升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鼓励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以公益创投大赛为牵引,积极发展公益创投,推动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发展公益事业。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能。健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完善社区基础平台功能、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功能、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功能、社区志愿者服务参与功能,社区公益慈善服务资源,激活社区发展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分级孵化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全市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100个功能服务型和10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培养、评价、激励、发展等配套制度机制。探索实行“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促进措施。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和链接慈善资源动员机制以及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制度设置。按照“三年试点引领、两年扩面延伸”和“五个一批”建设思路,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打造枢纽型、立体型、综合型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载体,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鼓励慈善组织建立社区发展(慈善)基金,探索建立基层慈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综合效能。探索闲置国有资产移交社区使用,推动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共同开发利用社区闲置资源。分层分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的供需对接机制。落实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滚动建设计划,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与项目公众评议评价机制。优化社区综合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党群服务站三级社区服务载体功能,建立“8小时外社区服务设施开放计划”和“错时服务计划”。支持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载体建设、管理和运行,健全委托专业机构运营与自主运营并行、商业服务与公益服务结合、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管理运营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估制度。
表: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项目
服务领域服务项目
社区未成年人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特别是重点群体的探视;建立重点群体个人档案;对有需求的群体实施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帮扶;对社区未成年人服务;对监护缺失的未成年群体实施救助保护,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社区教育文体服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知识技能、生活常识等教育培训活动;鼓励支持在校学生参加社会治理服务实践;免费开放居民书屋、社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公共服务。
社区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居民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就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在校学生到社区就业见习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社区创业服务。
社区医疗服务协助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社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工作。
社区养老服务协助做好生活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做好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社区探访工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社区助残服务协助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残疾人照护、托养等助残服务。
社区帮扶服务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工作。
社区优军服务协助做好优待抚恤发放配合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到社区就业创业;引导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功臣模范、先进典型提供志愿服务、个性化服务;建优建强线上线下退役军人服务站。
社区殡葬服务协助做好殡葬政策宣传,加强殡葬服务信息供给。协助丧属办理丧事。
专栏4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1.城乡社区减负赋能行动计划。落实《乐山市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全覆盖建立事项依法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全覆盖建立挂牌准入制度、牌子日常管理制度、挂牌督查问责制度;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基本建成服务和管理平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综合实现率大幅提升。
2.社区未成年人保护行动计划。所有社区建成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实现社区未成年人工作专人专岗,全覆盖建立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个人档案。
3.社区教育行动计划。加快面向基层,特别是面向社区的老年教育供给,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大平台和优质的在线课程,创新发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服务。
4.社区文化服务行动计划。2025年,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策划实施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度高、边际带动性强的公共文化项目。
5.社区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推动县级体育协会等向下延伸,实现社区体育协会等群众性体育健身社会组织全覆盖;选择支持一批城市社区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指导开展社区居民健身活动。
6.社区就业服务行动计划。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7.社区卫生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下属委员会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8.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动计划。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全市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力争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以上,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
9.社区助残服务行动计划。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做好患者家属专家互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2022年底,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结合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10.社区殡葬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殡葬信息提供、协助居民治丧等便民利民服务。
11.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每年新增登记和备案100个功能服务型和10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
12.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程。按照“三年试点引领、两年扩面延伸”和“五个一批”的工作思路,整合民政业务,整合部门下沉服务,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带动片区化设置和运行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并延伸运行社区社工室,形成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和网络网点,力争“十四五”末实现街道(乡镇)社工服务全覆盖。
13.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推动乡镇(街道)依托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鼓励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14.“夕阳红”余热生辉行动计划。依托各地老年大学和老年协会,成立老年志愿服务队伍,鼓励低龄老人发挥余热,为高龄和困难老人提供常态化的服务。力争“十四五”末,全市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15.社区老兵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力争每个社区组建一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持续改善志愿服务方式,推动实践创新,推进社区老兵志愿服务品牌化和高质量发展。
3.强化综治保障。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平安建设机制。建立并推进社区发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重点工作的“双线融合”工作机制。建立综治社治联席会议和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工作机制。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巩固充实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民转刑”命案防范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危机干预机制。深化“六无”平安社区建设,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民生呼叫响应机制。优化居民小组设置,统筹发挥居民小组长和网格员作用。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诉求全响应指挥中心,构建“中心接件+分类派单”和“网格呼叫+中心响应”双向联动工作模式。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模式。依托四级综治中心整合群众工作之家、法律服务中心等线下线上载体,建立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构建社区应急防控体系。分层分类编制社区综合减灾规划,制定覆盖全链条、全灾种、流程化、平站转换社区应急预案。设立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合理布局社区应急标识、应急设施、应急场所(场馆)。定期对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应急宣传,培训、演练。建立社区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机制。健全社区与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与城市指挥互联互通的社区应急指挥终端。衔接救灾物资集散中心信息化平台,建立精准响应、供需平衡、高效配送的物资调运机制。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应急宣传、举报、响应、处置的激励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居民和驻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常态化参与社区应急联动。健全医防融合的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编制医疗资源的城乡社区布局规划。完善街镇社区、小区物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协同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健康师制度、疫情防控卫生专员制度。
专栏5平安社区“夯基”工程
1.建成双线融合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社区调解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十四五”末建成“双线融”合机制,城乡社区“雪亮工程”实现基本全覆盖,城乡社区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超过95%。
2.实施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领域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社区消防、安保、灾害等预警预防体系和应急机制,以及社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等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领域,并实现上述领域在城乡社区的建成率达100%。
3.平安社区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一社区一警(辅警)”,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活动,到2025年,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
4.推动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按照“新建小区纳入统一规划、在建小区同步配套、已建成小区优选建设、老旧小区同步建设”原则,统筹推进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
4.推动科技赋能。推进统筹一体规划布局。编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时,前瞻统筹考虑“互联网+社区”发展需要。在发展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时,积极将社区智慧治理场景纳入。将民生社会领域科技创新纳入创新发展整体部署,重点规划、布局和支持一批城乡基层治理领域的科技企业和研发实体。加快社区信息技术运用。推动城乡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杆塔”“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到“十四五”末,全市建成5G基站8000个,提升社区“最后一公里”的网络供给能力。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集成运用。支持引导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智能感知、智能家居等新型信息产品在社区的推广应用。创新“安心送”“社区集采集送”等无接触式消费,加速铺设“安心自提点”和“智能取餐柜”。加强综合平台开发集成。依托“1+3+N”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将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作为各类信息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为社区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为居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为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提供社区数据支撑;借鉴“微内核”“分布式”的平台搭建模式,根据治理需要和居民要求对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功能进行动态提升。实施智慧社区场景营造。重点推动智慧党建、政务、自治、教育、健康等多样化智慧社区场景营造。开发社区党员“双报到”、“云党课”、政务办理、协商议事、意见征集、运动健身示范、专题辅导讲座、医疗健康服务、助老送餐服务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居家养老、医疗康养、社区教育、数字文娱、定制配送等智慧化个性生活服务进入小区院落;探索智慧技术成果在家庭安防、邻里互助、家政服务等领域入户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深化“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应用,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智能安防建设标准,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区警务有机融合,打造信息智能核录、任务精准推送、工作实时监督的社区警务新形态,实现社区警务指标可量化、过程可控制、成效可评价。运用人脸识别门禁技术四川省地方标准,加强智慧安防小区信息安全管理,推动地方性立法,禁止滥采滥用公民人像、人口信息。推动智慧法治社区建设。依托政法大数据平台和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整合户政服务、交通管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讼服务、涉法涉诉信访等功能,打造多渠道、一站式的政法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全域法律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专栏6社区智慧治理水平提升工程
1.实施城乡社区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工程。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杆塔”“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到“十四五”末,全市建成5G基站8000个,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光纤网络万兆到楼、千兆入户。
2.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以智慧党建、智慧政务、智慧自治、智慧健康、智慧商业教育、智慧健康等不同场景营造和党员“双报到”、“云党课”、运动健身示范、专题辅导讲座、医疗健康服务、助老送餐服务等综合应用平台开发使用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智慧型社区。
3.实施“互联网+市民服务”行动计划。每年选择一批县(市、区),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开发建设打造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城市(社区)数字生活集成系统,探索“互联网+”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实现路径。
4.试点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化集成工程。在现有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基础上,试点推动统一数据出入口,优化信息集成功能,为大数据应用和城乡基层治理提供社区末端数据支撑。
5.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进以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为重点的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十四五”末,全市80%以上住宅小区全部达到省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基本覆盖所有城镇人口。通过智能安防社区建设,做到“信息自动采集、数据采用分离、管理智能高效、防范严密精准”,提升社区警务智能化水平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全市创建不少于10%的“零发案小区”、“零发案村居”和“零发案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治理体系;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推进;健全市、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基治委统筹、民政具体牵头、部门全力协同的工作格局。压实县(市、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政策保障。创新财政投入、权责对等、共建共享、资源整合、内生动力和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城乡社区治理政策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完善以省市补助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体的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各地发改和自然资源部门分别牵头,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库和国土空间规划。理顺县级部门、街道(乡镇)与社区的关系,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等下沉。健全“社区呼叫、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召集机制,拓宽社会组织、非公企业参与公共管理、基层民主协商渠道。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完善社区需求发现、项目设计、供需衔接、主体承接等机制。加大社区经济相关政策创制力度,为鼓励发展社区创建政策环境。细化规划中各类人才建设的政策文件,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
(三)完善考评机制。各地要制定规划任务年度责任分工方案,分解主要任务,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部门等。由牵头部门制定所牵头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主要指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及评估办法。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加强考核。建立街道(乡镇)和社区履职履约双向评价制度,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居民满意、驻社区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建立规划指标年度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市、县两级试点示范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单位在便民服务、智慧科技、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社会企业发展、自治互助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创新治理理念,提升治理能力,丰富治理模式。持续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及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绩。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激励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城乡社区治理中涌现的典型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城乡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治理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