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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号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将在乐山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乐山善诚志愿者协会、乐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乐山慈爱助困志愿者协会、乐山聚爱志愿者协会、乐山爱比利志愿者协会、乐山光之源志愿者协会、乐山蓝丝带志愿者协会、乐山聚成助学志愿服务协会、乐山市怒放生命助残协会、乐山市海棠花励志助学协会、乐山市德行天下助残济困协会、乐山市乐港爱心联盟协会、乐山自闭症关爱协会、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协会、乐山市青年应急救援协会、乐山邻里志愿服务中心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乐山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