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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乐山市民政局直属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国家卫生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国家民政三级城市福利事业单位,是乐山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乐山市唯一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医院。医院增挂了乐山市惠民优抚医院、乐山市慈善医院、乐山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牌子。医院本着“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目标,着力抓好心理健康服务、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贫困精神病人救助,真正把为民服务做到群众心坎里,以优质服务回报大众。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次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编外人员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岗位和条件
1、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文秘及中文相关专业,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乐山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人员2人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均为心理学相关专业,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康复科工作人员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教育康复等相关专业,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专业+学历层次+姓名”)。
应聘者须报送以下材料:
1.《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籍证明);
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9:00—2023年5月15日17:00。
联系人:张秀琴、李刚
联系电话:0833-26011751898130129615983399739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邮箱:625853400@qq.com
四、考务工作
我院自主招聘,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通知并组织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精神病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并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到医院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附件:《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