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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救助标准 为困难群众的幸福加码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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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托好困难群众“幸福底线”,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又迎来一波上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8元,由每人每月7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8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7元,由每人每月5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3元,由每人每月96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1元,由每人每月69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4元。以上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惠及11.75万低保对象和1.6万特困人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积极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持续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连续三年大幅提升,保障方式逐步从过去单纯物质性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性帮扶转变,对象更精、服务更优、兜底更牢。今年,我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出台覆盖更广、标准更高的《乐山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更加优化、办理时限有效缩短,救助成效得到明显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可感可及。

乐山市社会救助政策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3-2100113、0833-2101756

市中区0833-2123816

五通桥区0833-3305302

沙湾区0833-3445448

金口河区0833-2711082

峨眉山市0833-6186149

犍为县0833-4253917

夹江县0833-568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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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0833-4511008

乐山高新区0833-259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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