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并监督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科 长:戴中伟
电 话:263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