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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与儿童保障科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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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科    长:陈  珊

电    话:213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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