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简介 > 机构职能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

邮政编码:614000

值班电话:0833-2130483

传真:0833-2130483

一、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基本职责是: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能,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支持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明显成绩,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保管。

(五)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拟订社会弃婴收养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三无”、孤老(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公益金并监督全市福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拟订婚姻登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华侨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收养领养登记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科) 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及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办督查、目标管理、法治建设、信访接待、安全生产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电话:2130483

(二)规划财务科 负责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电话:2115902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民政局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电话:2137028

(四)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指导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社区创建活动。

电话:2133585

(五)社会事务科 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2131370

(六)社会福利与儿童保障科 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并承担相关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儿童收养审批工作。

电话:2131871

(七)养老服务科
负责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2131371

(八)社会救助科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2101756

(九)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 负责指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电话:2406680

(十)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局党组日常工作、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电话:21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