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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调整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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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乐市民政发〔2024〕75号

关于调整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8元,由每人每月7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8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7元,由每人每月5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

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3元,由每人每月96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61元,由每人每月69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4元。

三、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上述标准,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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