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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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文件

乐市民政发【2024】54号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等级

评估工作的通知

全市性社会组织、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
为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参评3A级以上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在乐山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的(慈善组织未履行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义务的)。
2、2023年度检查结论不合格的。
3、2022年度和2023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4、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符合条件未成立党组织或者成立了党组织,但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的。
8、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分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见附件2、3。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评估得分91分及以上,为5A级(AAAAA)社会组织;评估得分81-90分,为4A级(AAAA)社会组织;评估得分71-80分,为3A级(AAA)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确认后,有效期为5年。
三、评估程序
(一)参评申请。2024年9月19日前,有参加评估意愿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填写《乐山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签署意见,交评估服务机构。
(二)评估培训。2024年9月20日,组织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就评估指标、提供支撑材料等进行讲解。
(三)自查自评。2024年9月30日前,申请参评社会组织根据等级评估指标要求,对照自查打分,按照评估指标顺序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收集提供相关的佐证支撑材料。
参评社会组织完成自查后,按照评估申请表、评估指标表、自查评估报告、佐证支撑材料等顺序编印评估申报材料(正副本各一份),封面载明参评类别(如,全市性社会团体等级评估申报资料、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评估申报资料)、社会组织名称及年月日,左上角框内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提交评估服务机构,副本由参评社会组织留存。
(四)实地评估。2024年10月25日前,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社会组织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提交评估服务机构。评估服务机构及时将专家组实地评估指导意见建议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参评社会组织。
(五)补充完善。2024年10月31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补充完善,并将补充完善情况及佐证支撑材料提交评估服务机构。评估服务机构组织专家组,根据社会组织补充完善情况,形成等级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等级意见。
(六)综合评审。2024年11月10日前,评估工作委员会对专家组提出的评估等级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评估等级并通过乐山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确认等级。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公示无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印发等级评估确认通知,发放等级证书和牌匾。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参加评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到乐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专栏-通知公告(https://smzju.leshan.gov.cn/smzj/shzzglzl/shzzindex.shtml)下载申请表、评估指标表,分类认真填写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务必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
(二)请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参评。
(三)各参评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评估工作,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致评估失实的,评估结果无效并严肃处理。
(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各区(市、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可由各地民政部门书面商请市民政局统一实施。同时,积极组织、动员本级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
(六)社会组织在等级评估中,如有投诉举报,可通过面谈、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民政局反映。(咨询投诉电话:冉拉依生,0833-2137028;邮箱:1327743132@qq.com)

本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工作由第三方机构乐山绿城青少年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鼓楼街4幢一单元
联系人:牟婷,18728833503
邮  箱:2036870511@qq.com

附件:1、乐山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乐山市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表
3、乐山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表

                                乐山市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pdf

附件1: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2:乐山市全市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x

附件3:乐山市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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