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抗日老兵救助会”与“川军抗战历史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开展活动,四川省民政厅已责令其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并收缴印章。各地登记管理机关一经发现以“四川抗日老兵救助会”或“川军抗战历史研究会”名义开展活动的,依照民政部令第21号《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立即予以查处,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四川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民政厅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