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肛肠医院的批复
乐市民政复〔2021〕7号
乐山肛肠医院: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肛肠医院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自批文下发之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