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告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乐山市锅庄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张诗才、吴昌宴、罗曼玲:
你们申请“乐山市锅庄协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成立登记。该协会成立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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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2日
抄送: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
乐山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