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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细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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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有效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分层分类实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川民规〔2022〕2号)和《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21〕41号)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乐山市民政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乐山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细则》((乐市民政规〔2022〕2号)),于2022年9月5日公布实施。

一、《细则》制定的背景

2009年,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首次对住房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进行规范。近年来,伴随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低保制度建立,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也相继出台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专项救助政策。2021年,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编制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将“低保边缘家庭”作为低收入人口组成部分予以明确,并部署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今年6月,省民政厅等14部门印发了《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健全城乡统筹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我局在开展实地调研、征求部门意见、听取基层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乐山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细则》。

二、《细则》制定的依据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细则》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了14个市级部门和12个基层民政部门意见,收到相关建议2条,采纳1条,对未采纳意见经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在乐山市民政局官网挂网30天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建议意见。《细则》立足于乐山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发展现状,聚焦特定群体,有助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利于改善民生,具备实施的现实条件和民意基础。

四、《细则》的主要内容

全文共6章30条,分为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结果运用、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全文以低保边缘家庭识别认定为主线,以衔接其他专项救助为重点,为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分层次认定对象依据,为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提供采集标准依据,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通过与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细则》出台后,作为共同使用、共同认可的文件,将更加精准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丰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体系,有效打通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帮扶政策措施的渠道,实现对象认定与各类救助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有利于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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